法律问答

2005年我父母给姐姐写了公证性的责难,在那一年被撕裂了。 今年姐姐可以拿着今年的复印遗嘱来鉴定遗嘱年代吗? 2005年父母给姐姐写公证,指责那年被撕裂。 现在姐姐带着今年的复印遗书能否鉴定遗书的年代,是今年还是o5年的合同。

公证
2020-03-17 09:00: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鉴定一份遗嘱的真伪,遗嘱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可以从遗嘱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上分析辨别:
    一、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遗嘱的实质要件有以下五个方面:   
    1、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    
    2、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4、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
    5、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二、遗嘱有效的形式要件:《继承法》中认可的有效的遗嘱形式只有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紧急情况下)五种形式,并要求附随立遗嘱人或见证人亲笔签字。
  • 遗嘱公证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管辖
      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遗嘱公证应当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由其中一名公证员在公证书上署名。
    因特殊情况由一名公证员办理时,应当有一名见证人在场,见证人应当在遗嘱和笔录上签名。见证人、遗嘱代书人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
  • 财产没有遗嘱,则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处理。现在其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应按照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被继承人的遗产无继承人时,按下列顺序处理其遗产:
    (1)被继承人生前负有债务或欠有税款的,以其遗产清偿债务或者税款。
    (2)如果被继承人生前以遗嘱方式设定了遗赠的,以其遗产履行遗赠。
    (3)如果有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应酌情分给其适当遗产。
    (4)被继承人生前为集体组织成员的,其所遗留的遗产归该集体组织;非集体组织成员的被继承人遗产,归属国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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