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岳母15年前在新华保险买了保险,现在保险公司让岳母解约保险,说不退还交的保险费。 因为岳母14年前脑血栓住院了。 但是,15年保险人购买保险时,说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购买保险,现在这个保险人在新华保险公司不上班了。 根据新保险法,我们的情况该怎么处理呢? 谢谢你

保险赔偿
2020-03-17 13:53: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比如说投保人存在欺诈等情况,或者是保险人为约就可以要求退保险费。
  • 超过犹豫期的退保视为正常退保。通常领取过保险金的保单,不得申请退保。正常退保一般要求保单经过一定年度后,投保人可以提出解约申请,寿险公司应自接到申请之日起30天内退还保单现金价值。
    保单现金价值是指寿险契约在发生解约或退保时可以返还的金额。在长期寿险契约中,保险公司为履行契约责任,通常需要提存一定数额的责任准备金,当被保险人于保险有效期内因故而要求解约或退保时,保险公司按规定,将提存的责任准备金减去解约扣除后的余额退还给被保险人,这部分金额即为保单的现金价值。
  •   单位无故辞退员工,没有签合同,没有缴纳社会保险,可以主张未书面签合同的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赔偿金、补缴社会保险。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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