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卖房子时家里只有五年多,需要交个人所得税吗? < p>

销售时需要向哪些家庭支付个人所得税?

2020-03-17 17:46: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资薪金所得税实行扣缴制,由企业在发放给职工前进行代扣代缴,先到地税局办理代扣代缴相关手续。
    然后在发放工资前,由企业财务人员按照税法规定,核算出每个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以个人1个月的工资收入总数-3500-税法规定可扣除项目,如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等),结果小于0的不纳税,大于0的根据个人所得税税率表进行计算,如小于1500,税率为3%,超过1,500元至4,500元,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105,以此类推。
  •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国境内居住有所得的人,以及不在中国境内居住而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包括中国国内公民,在华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是居民纳税义务人,应当承担无限纳税义务,即就其在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amp;quot;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