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农村有一所房子,但没有户口,是父母,但他们已经死了,我要搬出去工作。现在我在发展,我能享受我的权利吗?

2020-03-17 18:23: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夫妻双方就离婚财产分割没有异议的,那么就可以直接到民政局进行离婚登记办理,通常情况下还要去进行户口迁出的办理,具体流程入下:
    1、离婚后双方的户口就要分开,也就是你们每人一个户口本。
    2、带上户口簿,去当地派出所户籍处,工作人员会给你填一张户口迁移证,然后把你的户口从这个地方的户籍档案里注销。
    3、带着户口迁移证去你要落户的地方派出所户籍处落户,比如,提供工作单位的证明,可以将户口迁回工作单位。
  • 关于离婚后孩子户口的问题,请看以下几点:

    (一)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孩子的户口就跟谁走;

    (二) 如果小孩未满18周岁,需要父母代为办理户口的迁移;

    (三) 如果小孩满18周岁,可由他自己办理户口的迁移;

    (四) 年满18周岁可单独立户,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派出所办理即可;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夫妻离婚迁出户口一方,如有落脚点可把户口迁到落脚点处,如果没有落脚点,可到当地判处所办理分户迁移手续;
  • 不动产登记和户口无关,只要你是合法产权人,符合法定的登记要件,你都可以申请登记你的不动产。
    农村的住房也是要领取房屋产权证的,能否领取房屋产权证的关键问题不是户口,而是是否有宅基地使用权证。
    根据《土地法》的规定,农村的宅基地审批权在县级人民政府,因此,只有经过县级政府批准并颁发了宅基地使用权证,才能依法领取房屋产权证。农村的住宅房虽然使用的农村集体土地,但在只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批准的宅基地上建筑的房屋是非法占地,不能领到房屋产权证,在自留地、承包地里自建的房则更不能领取到房屋产权证了。
    办理不动产需提交以下材料,并保证真实可信:
    登记申请书;
    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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