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没有约会,法律保护吗?

2020-03-18 01:15:5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你好,借条的诉讼时效是二年,从债权偿还期限届满起计算。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从债权人第一次要求债务人偿还起计算。  如果借条未约定偿还期限,也未向债务人主张债权,那么此债权的时效为二十年,二十年后则不再受法律保护。
  • 欠条是否有效,与欠条是否写明欠款日期无关。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欠条是由欠款人自愿出具、欠款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欠款的原因合法、真实,并由欠款人亲自签名确认、或由其代理人根据欠款人的合法授权签名确认的,该欠条就合法有效,具有法律效力。《民法通则》第五十四条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第五十五条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第五十八条下列民事行为无效: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
    (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
    (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
    (四)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五)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六)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 只要这份协议和欠条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体现,没有在胁迫或欺骗前提签署,签署的协议内容不违法,这协议和欠条就是合法有效的,对双方当事人都有法律约束力。  男方如果违约,女方当事人可以这份协议欠条,到法院起诉维权。
      《合同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第三条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第四条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第五条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第七条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八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 对在一方履行合同后另一方因无款可付而写下的欠条,此时权利人已经知道其权利受到侵犯,则诉讼时效的起算应自写下欠条的次日起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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