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有人惹了麻烦,之后我被打得莫名其妙,得了轻微的脑震荡,花费了两千元的医疗费。 本人是旅客司机,一天收入约五百元,打人者有事件真相,我们个人关人一周后,打人者没有赔偿的意思,派出所说只能起诉,我们能起诉申请那些费用吗?

暴力伤害
2020-03-18 04:49:4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是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则在其正常的情况下打人是要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的。但是不论是不是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只要存在打人的行为,都需要对伤者进行赔偿。
    通常是由精神病人的监护人来进行赔偿事宜的,如果不能够达成合计的,则可以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解决。

  • 1、你可以报警处理,根据你的叙述你可能构成轻伤的话,打人者除了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外还应该承担刑事责任
    2、如果你是在工作时间因为工作的原因被他人打伤的话,你的情况构成工伤,单位应该在事情发生后为你申报工伤,单位不给你申报的话,你也可以自行申报,然后在申请评残,根据伤残等级计算赔偿数额,如有需要可电话联系
  • 事人不愿“私了”、虽然愿意“私了”但对事故事实及成因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①事故事实及成因一定要采取书面协议形式,即填写《当事人自行解决交通事故协议书》的“事故事实”,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不能采取口头协议方式,以免一旦撤离现场对方翻脸不认人,导致事故现场和事故责任无法认定。
    ②“事故事实”协议具有“固定”事故现场的效力:当事人达成“事故事实”协议后就事故事实及责任出现争议的,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受理,在事故现场已经不复存在无法认定的情况下,交警部门将以“事故事实”记载的内容来确定当事人责任;双方当事人还可以共同申请进行损害赔偿调解。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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