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家一共6个子女,2男4女,在其中过世2个,我的爸爸如今病危在床,不可以自立,有时保持清醒,有时糊里糊涂,我觉得问问我如今如果立遗嘱,我的爸爸的这类情况能公正吗?假如不可以公正,如果我的爸爸过世,是否我母亲第一继承人?我的妈妈有木有支配权把房屋给一切一个子女?

2020-03-18 07:59: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申请办理房产继承公证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1、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学死亡证明、户籍注销卡、死亡注销页)。  
    2、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价值评估单。  
    3、全部法定继承人的户口、身份证(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死者的父母、配偶和子女)。  
    4、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独生子女证、出生证、人口卡、注销卡等相关材料。  
    5、被继承人父母死亡证明。  
    6、被继承人夫妻先后死亡的,应提供后去世的一方的丧偶未再婚证明。(一般由区民政局和区档案馆出具)。  
    7、证明。在哈尔滨公证处领取表格,填写被继承人的配偶(包括原配偶和再婚配偶)、子女(包括生子女、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及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情况,到继承人或者被继承人单位盖章。  
    8、继承人或被继承人的人事档案或人事档案复印件(通常为职工登记表或者是职工履历表),复印件由档案保管单位在每页复印件上加盖公章或人事部门章,档案内容应包括被继承人的全部法定继承人情况。如确无人事档案,可提供派出所出具的包括被继承人全部法定继承人的户籍底卡,由派出所盖章证明。  
    9、证人一名(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要求:无亲属关系)。  
    10、如果有遗嘱公证书或者其他形式遗嘱的,提供遗嘱公证书或者其他遗嘱;  
    11、具体准备的详细公证材料以公证员确定为准。  注意:全部法定继承人必须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公证。否则应提交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或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 遗嘱是立遗嘱人对自己所有的财产进行处分的一种行为,只要遗嘱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中处分的财产确定是归立遗嘱人所有并且符合遗嘱的要件的,那么遗嘱就是有效的。遗嘱是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公证遗嘱口头遗嘱等,只有公证遗嘱必须经过公证,其他四种遗嘱不需要公证,但是必须符合各自的有效要件,如果不符合遗嘱的要件,那么即使有遗嘱,因为形式不符合法律规定,那么也是无效的。
    遗嘱无效的话,父母作为法定继承人是可以继承的。如果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内容也是真实的,那么遗嘱有效,父母没有继承权
  • 遗嘱最好是公证,律师只是见证,经过公证的证据效力优先,而且效力更稳定,不能随意撤销和变更。律师的费用可以和律师协商。公证的收费各地有自己规定。去做公证前可以查看公证处网站或者电话联系问清楚带什么材料。
    做遗嘱公证,一般需要身份证明,遗嘱书,遗产的产权证明文件,立遗嘱人本人亲自前往。特殊情况,可以要求公证人员上门办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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