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与丈夫上年七月份离异,离异至今他一直规定再婚,最近他带孩子去干了dna鉴定,评定結果说小孩并不是他的,我俩是2012年同居生活,2012年年末生了一个女孩,那时候我都不上十八周岁,2014宣布结婚登记,他如今叫我签舍弃全部资产,和之后不付款小孩一切赡养费的协议书,我想问一下我能做什么?

2020-03-18 09:50:2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没有结婚登记,没有登记就不是婚姻关系你们只是同居关系。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但如果有同居期间有财产争议或孩子抚养权、抚养费争议,可以到法院起诉。同居期间各自财产归各自,不分割。
    但如果财产混在一起形成共同财产的,可以要求分割。谁主张谁举证。对各自财产进行分配而已。
  • 实践中很多当事人特别是女方希望一次性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用,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和司法实践来看,当事人的这种要求往往得不到法院的支持。法院判决或调解一次性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的情况往往具备以下几个条件:一方要求一次性支付;另一方同意一次性支付;另一方完全有一次性支付的能力;不损害他人权益。
    也就是说,如果另一方不同意一次性给付孩子的抚养费,法院很难支持一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的诉讼请求。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的意思 未抚养孩子的一方应该承担部分或全部,不存在免除的情况。总之,离婚协议上如果有免除抚养费,不符合婚姻法规定,就应该是无效的!
  • 因为男女双方并没有领取结婚证,所以在法律上男女双方并不存在婚姻关系,只是普通的恋爱同居关系,也就是说男女双方不存在离婚的说法。男女双方现在想分开就可以直接分开,想和谁结婚就和谁结婚,法律不会因为男女双方在老家摆过酒席就认定男女双方结婚了。 财产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要根据你们双方的财产具体信息确定,一般情况下以下财产是个人财产:
    1. 一方婚前就已经获得的财产;
    2.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以下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 工资、奖金;
    2. 生产、经营的收益;
    3. 知识产权的收益;
    4.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法律明确规定的除外;
    5.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般而言,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你们也可以订立财产协议,对财产归属和分割进行约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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