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申请办理的工签去日本工作中 招聘面试的是汉语翻译可具体来到日本国确是实际操作职工。如今我觉得归国,但是在来日本国前和劳务派遣公司签了份保证合同 贷款担保人是我们家人,內容就是我要去日本呆满三年 不然还要赔付她们二十万元。我想问一下这一保证合同具备法律认可吗

2020-03-18 10:05:5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不要行政命令担保(或称领导干预担保)。这种担保违背自愿原则,在是否设立担保、采用何种形式担保、担保多大范围的债务这些问题上不是由当事人商定,而是在领导干部用行政命令或出面干预的情况下设定的,容易产生纠纷。
    2、不要人情担保。在订立担保合同时,担保人碍于情面,对被担保人缺乏应有的资信调查,盲目签订担保合同;
    3、不要贿赂担保。这种担保往往通过贿赂钱财或礼物来达到设立担保合同的目的,如李某在某地办了一个建材厂,急需流动资金。李某找到某局领导:“我们厂急需 10万元资金,贷款机构方面的工作我已经做好了,就缺担保人,事成后再给你1万元。”该领导便以该局名义予以担保,后李某的建材厂因产品质量问题关门停产,李某逃之夭夭,该局因此遭受损失,该领导也受到查处。
  • 担保合同旨在明确担保权人和担保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担保合同是一种重要的民事合同。担保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主要是合同所设定的保证、抵押、质押或其他担保形式不发生担保效力,担保人还可能承担担保合同以外的其他民事责任。
  • 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

    劳动合同的效力体现在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具体而言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受法律保护,双方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2)任何一方不依约履行合同义务,对方当事人可请求劳动争议仲裁和提起诉讼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3)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并履行法律规定的特别程序。

    (4)对劳动合同关系的第三方亦有拘束力,任何人不得故意破坏已经存在的劳动合同,不得引诱或强制劳动合同的当事人违约,否则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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