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产证有爸爸妈妈,自身,媳妇姓名四个人名字如今离婚了房屋该如何分,这一房屋原先房产证的姓名就是我姐,一直是亲姐姐在还借款,借款在产权过户帮我爸爸妈妈四个人的情况下,人们沒有有过一分钱,并且借款在产权过户让我们四个人以前 10月前借款就还了,那样离异也要给媳妇儿一分钱么

离婚
2020-03-18 10:31: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房产的分割问题,需要具体分析,例如,对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此时,即使房子是婚后由父母购买的,如果是产权登记在出资方父母子女名下的,离婚时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对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做出了原则性规定,即“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在离婚诉讼案件中,离婚时夫妻只有一套共有住房,双方均无能力补偿对方时,法院判决双方按份共有唯一共有住房。
    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共同委托出租以分享租金或共同委托出售以分享房款,或是由一方居住使用,给予另一方一定的租金补偿。在双方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法院可在判决双方按份共有唯一共有住房的同时,结合当事人生活需要、房屋结构等因素明确双方实际居住使用方式。
    该种处理方式既对争议房屋做出分割处理,避免了婚姻身份关系解除后判决继续共同共有缺乏基础的问题,同时又对离婚后如何公平合理的使用房屋作了安排,保证了双方居住权利的实现。

  • 1、房子属于对方婚前的财产,如果婚后还贷款,该部分可以做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因为房子是他个人的,如果他同意,是可以赠给孩子,并过户到孩子名下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