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开装修店,我店内的职工向我村上人借3万,他借据上要以小车作质押,还写了我店的姓名,我村上人他要以商业保险的委托人向车险公司借3万,每一月还1100,如今我店内的人离开了,我村上人叫我帮我店内的人还款,借据搞我没签名,我想问一下这钱我该还吗。

2020-03-18 11:54:2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不同的汽车抵押贷款机构,申请时所需要的条件也略有不同。综合来看的普遍条件是,需要带的材料,如下:  
    1、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原件,并提供其复印件;  
    2、职业和经济收入证明;  
    3、与经销商签订的购车协议、合同或者购车意向书;  
    4、合作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  
    5、如若办理例一些无须押车的汽车抵押贷款,则需要具备以下条件:拥有稳定职业,申请人拥有当地抵押车辆的所有权,业务开展城市长期居住和工作。需要你出示机动车登记证、行驶证、购置附加税证(本)、购车发票、保险单、车船税、进口车辆相关税证明、身份证(非本地户口客户提供有效期内暂住证货居住证)。
  •   找寻其他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证据,准备诉状后起诉就是。  借条是借款关系存在的重要书证,是债权凭证,但不是唯一的证据。在没有借条的情况下,出借人可以通过借贷双方就借款沟通的短信记录、通话录音、银行转账凭证、证人证言等证据证明借款关系的存在,形成证据链的,法院会判决借款关系存在,借款人应当还款。
  • 因为是汽车抵押贷款,所以汽车是抵押给了贷款公司的,因此,借款人若是不还款的话,贷款机构可以直接将借款人的汽车做拍卖后,用于偿还贷款。在这之前,贷款机构会多次让借款人还款,催促还款,催促还款期间,会有一定的利息费的产生,这笔利息是罚息,比较高,借款人的还款压力在此期间会增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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