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家门前的银杏树最近被修路的人擅自砍倒了。 修路的人没听说我们被擅自砍倒了。 这不是侵权行为。 我们能要求他们赔偿吗?

2020-03-18 13:25: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侵权但无须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并不意味着不承担任何责任,构成该种情形,要停止侵害。  
    1.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能证明其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所谓“合法来源”是指,使用者或者销售者通过合法的进货渠道、正常的买卖合同和合理的价格从他人处购买的。  
    2.仍然要承担停止侵害的法律责任。也就是说善意销售专利侵权产品的人在获知其销售的产品属于侵权产品之时起不得再行销售否则即构成侵权行为。
  • 侵权行为是事实行为,事实行为指行为人不具有设立,变更或者消灭民事法律关系的意图,但依照法律规定能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侵权行为所产生的一定后果为法律所规定,并非以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为根据,并且其所谓意思表示并非行为人所追求的后果,所以不能归属民事法律行为.
  • 土地侵权行为纠纷
      土地侵权纠纷是指因对他人依法取得的土地权利构成侵害而引起的纠纷,包括集体土地所有权、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及土地他项权利受到侵犯而引起的纠纷。
      
    1、侵权纠纷的解决,当事人可以采取行政调处解决,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侵权纠纷不受行政处理后30日的诉讼时效的限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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