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个公共住房,承租人是我的母亲,我的兄弟两个,同一个母亲,父亲去世多年。财产下有两个户口,一个是母亲和兄弟,另一个是我的家庭。目前,母亲老了,想继承儿子租赁,怎么办,不需要家里人的同意?母亲不能私下转让给兄弟。但是,如果房客去世后,如何分割财产?

2020-03-18 14:03: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房承租人死亡,按下列规定确定承租人:
    一、其生前在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的,由共同居住人协商一致确定的人选继续承租;
    二、不能按第一条协商一致的,出租人可按下列序列在共同居住人中确定变更承租人
    1、原承租人的配偶;
    2、原承租人子女(他处住房情况、本处居住时间长短等);
    3、原承租人的父母;
    4、其他人(按他处住房情况、本处居住时间长短)。
    三、其生前在本处无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由其他在本市有常住户口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协商一致确定的人选继续承租;
    四、不能按第三条协商一致的,出租人按下列顺序确定承租人:
    1、原承租人的配偶;
    2、原承租人的子女(按他处居住情况);
    3、原承租人的父母;
    4、原承租人的其他直系亲属(按他处住房情况)。 注:共同居住人:是指公有居住房屋的承租人死亡或者变更租赁关系时,在该承租房屋处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特殊情况除外),且本市无其他房屋居住,或者有,但居住困难的人(结婚、出生不受前述条件限制)。
  • 您好! 第
    一、财产分割协议。双方就财产分割达成一致,形成书面协议,办理离婚登记后生效,离婚协议无需公证; 第
    二、协议离婚后办理房产过户,携带离婚协议及离婚证等证件到房管部门办理; 第
    三、分割比例。分割的比例和方式双方可以协商,协商不成,诉讼解决。最终是否能按出资比例分割,要看房产是否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及双方的约定。
  • 房屋买卖后,产权人死亡的,房产过户的问题根据过户方式、对象等来确定。比如:房产证户主死亡买方没过户怎么办?房产证户主没去世时购买房子,但没过户的,现在户主去世了。根据房产交易所规定,先要办理遗产继承到原户主继承人名下,然后再过户到买方。
    作为买方的协助提供原房产证复印件办理公证书和房产证,如果卖方办到新的房产证后不给过户,则以前签的协议书和以前户主的房产证还有法律效力,或者可以以此起诉卖房取回房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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