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果我租了自己拥有的房子,付了六个月的房租,同意下次付房租,租户不按合同时间支付后续租金,租户不打算续租或搬走,并退还剩余的月租,我怎么保证我的权利?

2020-03-18 14:1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租赁合同期间内,对于房租数额,按合同约定处理。既然合同约定了周边市场房租上涨后房租的变动依据。如果房东有证据证明市场上房租价格发生上涨可以依据合同提前相应的房租,并给予你5%的优惠。
    另外,合同约定半年收取一次,可以说,在半年时,如果市场房租价格发生变更,房东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提前房租价格。
  •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4条,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享有所有权的房屋和国家授权管理和经营的房屋可以依法出租。
    根据《合同法》第51条,“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因此,非房屋所有人对房屋进行出租并不导致租赁合同无效,只是效力待定而已。《合同法》第228条还规定:“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
    ”可以看出,出租人是否为租赁物的所有人或使用权人,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 所以在遇到因租赁合同引发的纠纷时,双方都应该理智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采取法律措施维权追偿,千万不要采取过激甚至非法的方式维权追偿,以致得不偿失,追悔莫及。若确实不想看到对方或确有必要采取法律措施的,可以委托专业的租赁合同律师协助处理,根据律师的专业意见采取最恰当的追偿方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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