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遗嘱人能成为财产的继承人吗?别人写的遗嘱有时效吗?

2020-03-18 14:21:1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嘱继承的财产范围如下: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 遗嘱效力优于法定继承,有遗嘱的,按照遗嘱进行遗产分配。一般而言,遗嘱是没有失效期的。但是,一项继承的时效,从继承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开始起为两年,即在你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两年之内应该提起诉讼,超过两年,即可能丧失权利。
    不知道的,起诉时间最长不超过20年。 这就是诉讼时效
  •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代书遗嘱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遗嘱人不会书写自己名字的,可按手印代替签名。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代理遗嘱  
    一、注意事项:  
    1、委托人的委托手续;  
    2、委托人自书遗嘱(代书遗嘱)的过程、或遗嘱原件;  
    3、如委托人提供遗嘱原件,律师应为委托人、立遗嘱人作调查笔录(调查事项为委托人提交给律师的遗嘱是否真实意思表示等);  
    4、如委托人当时立遗嘱,律师要严格审查立遗嘱的过程、代书的人、两名见证人身份是否合法(是否是委托人的亲属)立遗嘱人思维是否正常,是否有胁迫的情形等。审查立遗嘱人的身份证、财产所有权证等;  
    5、律师见证当时立遗嘱也要为委托人、立遗嘱人作调查笔录。  
    二、遗嘱见证程序:  (已经有遗嘱的:)  
    1、与委托人签订协议、与立遗嘱人签订协议并留下委托人、立遗嘱人的身份证明、财产证明复印件;  
    2、审查委托人提交的遗嘱;  
    3、为委托人作调查笔录;  
    4、去见立遗嘱人并为其作笔录(内容为了解立遗嘱是否真实意思表示等);  
    5、为代书人、见证人做笔录;  
    6、回到单位做见证书,一式三份,交给委托人一份,律师所备案两份。  (没有遗嘱,需要委托后去见证立遗嘱过程的:)  
    1、与委托人签订协议;  
    2、与立遗嘱人签订协议并留下委托人、立遗嘱人的身份证明、财产证明复印件;  
    3、审查代书人、见证人(邻居、居委会、街道办事处)的身份;  
    4、为立遗嘱人做笔录;  
    5、回律师事务所作见证书一式三份,交给委托人一份,律师所备案两份。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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