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镇上可以继承老家叔叔的家吗叔叔没有孩子,所以有兄弟姐妹(明确表示不需要家),我晚年送去,现在可以盖房子做房地产证明吗

2020-03-18 14:35:3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继承的方式是税费最少的一种方式,在父母在世时是不能办理的,只有等到父母去世后才能办理房产继承。在继承房产手续的办理过程中,只需要缴纳极少的公正费和继承公证费用,即使在房产证不到5年的情况下出手,也只需要缴纳1%的个人所得税和
    5.5%的营业税。

    但是,继承的过程可能会碰到一些问题。名列前茅个问题是有多个子女,或者是父母的父母还在世,那么这种情况需要其他的继承人放弃继承,如果其他的继承人不同意,而父母又没有留下相关的有效遗嘱,那么只能按照法定继承处理;如果父母留下了有效遗嘱,但是其他的继承人依旧不同意,那么只能通过诉讼来处理。
  • 要看是以什么方式继承的。看是否有遗嘱,如果没有遗嘱就按法定继承,房子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遗嘱继承的话,若不是写的很细致只由且仅由夫妻一方继承另一方不得继承的话,都会成为夫妻共同财产。
  • 1,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继承人之间无法协商遗产分配份额,可以通过诉讼方式分割遗产;
    2,向房产所在地基层法院起诉,起诉人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起诉状、房产证、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3,起诉状中重点写明需要继承房产的情况、继续纠纷主要过程;
    4,法院判决后,继承人拿法院的判决书、本人身份证、原房产证,到房产所在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 房屋产权可以通过继承取得。我国的《继承法》中所列遗产的范围中有房屋。所谓房屋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法定继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
    当继承发生时,如果有多个继承人,则应按遗嘱及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折产,持原产权证、遗嘱等资料到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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