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受了司法鉴定的二级轻伤,现在对方不解决问题,不赔偿,派出所不抓人,怎么解决呢?

2020-03-18 20:09:5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要求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 人身损害赔偿需要一定的法律程序,首先要进行的就是伤情鉴定和伤残鉴定这两步。
    1.伤情鉴定。首先报案,警察会做笔录,作为以后诉讼的证据,并由公安局负责为你做伤情鉴定。
    伤情鉴定是判断罪与非罪的依据,伤情鉴定的结果分为轻微伤、轻伤和重伤,如果侵害行为造成的结果是轻伤以上(包括轻伤)即构成犯罪,肇事者要被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应该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而公安局不予立案,那么受害人可以自己提起刑事自诉,并附带民事赔偿。如果当事人对于鉴定结果不服,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2.伤残鉴定。受害人在治疗结束后,等病情稳定,可以申请伤残鉴定,一般是在出院后半年左右。
    伤残鉴定是人身损害赔偿的依据,是计算伤残补偿金的标准,结果分为十级,1—10级伤残,逐级减弱。如果当事人对鉴定结果不服,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 未成年人故意伤害致使受害人轻伤的,根据案件性质,涉嫌故意伤害罪。犯罪嫌疑人属于未成年人,是法定从轻量刑情节。建议家长对受害人积极赔偿取得谅解,犯罪嫌疑人积极认罪悔罪,法官会酌情从轻处罚的。
  • 轻伤二级已经达到刑事立案标准。轻伤案件一般能够调解解决最好,这样受害者能够得到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等,犯罪嫌疑人量刑时一般缓刑,对双方都比较有利。否则一旦不能调解,受害者不出具谅解书,犯罪嫌疑人的量刑相对较重,同时,受害者所得到的赔偿也少,只有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无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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