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一个离婚的女人,住在成都,47岁,去年买了100多平方米的房子。

离婚
2020-03-18 22:43: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不管你身处农村还是城镇,只要家里人不按照计划生育里面的规定,生育了超过计划生育规定中的孩子人数,当地政府就会上门收取一定的罚款,当然这不是胡乱收费,也不是贪图民众的钱财,这样收取费用是有法可依的。
      超生罚款标准,是指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社会事业公共投入的经费,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费用所依据的标准。
    意思就是你要多生,就要交罚款。当然,国家出台这样的规定是为了控制人口增长的速度,为了国人更好的发展。
      超生罚款标准并没有一个全国统一的标准,而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省情况制定计划生育条例来确定。
    意思就是,如果你在山旮旯的地方超生了,那么山旮旯里面的政府会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对你进行罚款;如果你身处大都市,那么市里面的政府会根据城市的发展情况,对土豪的你进行罚款。
      正是因为超生罚款标准根据不同地区的收入情况,征收不一样的社会抚养费,这样的规定显得更加人性化。所以说,即便你生在繁华发达的城市,超生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也是非常高的,想超生,还是掂量一下自己的口袋里面的钱财吧。
  • 夫妻二人都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已经达成了协议的情况下,就可以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了。
    去民政局协议离婚要带的材料有:
    1、身份证
    2、户口本
    3、结婚
    4、离婚协议书
    1、申请补办户口本
    本人写出户口丢失原因和申请补办报告,办理遗失申明(登报等);凭本人报告,遗失声明原件,单位证明或街道居委会证明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补办手续。
    2、到户籍部门开户籍证明
    一般是去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  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户口问题是否需要跟随抚养孩子一方法律是没有强制性规定,但是为了方便孩子读书上学的需求,一般情况都会跟随抚养孩子一方的。
      办理孩子户籍原则上是不需要一方同意的,可以直接拿着离婚证或者法院判决书、调解书,以及孩子户口页,去抚养孩子一方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准迁手续,之后带着准迁手续去孩子现在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移手续,最后回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就可以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