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有这样的事情,我爸爸在一家木材加工厂做力工,今天下午上班时受伤,右手中指指尖的骨头破了,等着把拍的电影的照片发给你,这种情况下厂家应该赔偿多少是合理的吗?工作上的事故是厂家

消费者维权
2020-03-19 11:10: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好,根据您叙述的情况,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应该认定为工伤。因此,您的情况可以认定为工伤。由于您和单位之间没有劳动合同,在向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时需要提供证据证明您和单位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由于单位没有为您缴纳保险,对于认定为工伤后的赔偿全部由单位支付,包括住院期间的医疗费、护理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等、构成伤残的还有残疾赔偿金。

  • 1、是工伤,享受工伤待遇。建议先进行工伤认定(单位在一个月内不申请的,劳动者可自己申请),再进行劳动能力等级鉴定,然后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赔偿。
    2、赔偿项目:医疗费、停工留薪工资、一次性伤残(工亡)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伤残津贴、护理费、交通住宿费等等。
    3、以上项目需要结合工伤等级、工资、停工留薪期等计算,如需帮助,请来电咨询或者面谈。
    4、温馨提示:请勿相信中介黄牛,黄牛收费高且不专业,私下鉴定无效,建议委托专业律师。

  • 1、首先要有交警部门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明确双方的责任。
    2、还在医院治疗就做了伤残鉴定不妥,对方可能不会认可。
    3、伤者治愈后所发生的损失按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计算。先双方可向交警部门申请调解,调解不成还可委托律师代理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赔偿办法:总损失中先由对方在机动车交强险责任范围内赔偿(不论对方是否投了保险),其余部分按各自的责任比例分摊。
    5、如果交警认定双方均有责任,对方支付医药费超过了交强险责任限额,对方可能不愿意再支付,你们也要筹款将伤者治好,其费用可在调解或诉讼时讨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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