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我父母的名义我母亲不同意我父亲给我姐姐留下遗书,我父亲在90间房子里是我顶尖的30间。 这个遗嘱能合法推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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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是立遗嘱人对自己所有的财产进行处分的一种行为,只要遗嘱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中处分的财产确定是归立遗嘱人所有并且符合遗嘱的要件的,那么遗嘱就是有效的。遗嘱有
自书遗嘱、
代书遗嘱、录音遗嘱、
公证遗嘱、
口头遗嘱等形式,只有公证遗嘱必须经过公证,其他四种遗嘱不需要公证,但是必须符合各自的有效要件,如果不符合遗嘱的要件,那么即使有遗嘱,因为形式不符合法律规定,那么也是无效的。
遗嘱无效的话,父母作为
法定继承人是可以继承的。如果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内容也是真实的,那么遗嘱有效,父母没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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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自书遗嘱符合
继承法规定,该遗嘱是合法的,可以生效。 如果该房产属于
夫妻共同财产,遗嘱将属于配偶的一半房产也包含其中,这一部分的遗嘱是无效的。 《继承法》 第十六条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
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
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第二十六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
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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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理论来说,自书遗嘱是被
继承人真实意思的表示,那么他对于自己财产的处分都是有效的。
如果他遗嘱中将房子
继承给某人,那么这个人只需要拿这
1、遗嘱
2、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3、申请人身份证明。
4、房地产权利证书。,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
房屋产权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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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