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女性具有北京购房资格,必须以女性的名义在北京签订房地产合同,房价女性出资90万,男性出资150万,在签订购房合同后未取得住房生产票之前,男女双方收到结婚证书后交易的家庭,在住房生产证书上只有女性的名字。 现在性格不合适,财产的分割应该如何分开,是一个人的一半还是女性的所有?

2020-03-19 16:22: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财产分割协议书应具备以下内容: 
    1、 协议各方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住所地等;
    2、 协议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形成共有的原因和分割理由;
    3、 被分割财产的物理现状和权利现状;
    4、 分割财产的原则、方式、方法、标准; 
    5、 各协议人分得之财产的物理现状和权利现状; 
    6、 分割后财产的交付和转移条件;
    7、 价格补偿和债务承担问题; 
    8、 违约责任; 
    9、其他事宜,例如涉及第三人的问题等。

  • 1、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2、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
  • 债务债权关系尚未确定,是不能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因为法院必须审查,是否符合保全的条件。没有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债权债务关系,法院是不会给保全的。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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