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37岁,因为土地问题,两个人出了问题。 对方家里的老人打我,抓住我,抓住我后也打我,他举手打我的时候,我打扰,撞到对方的脸,说对方的脸肿,110后在医院受伤,对方走不动,头晕! 要求住院,CT检查也没问题,对方不出院,我需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呢

2020-03-19 16:48: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有争议需要重新鉴定或者对精神病的医学鉴定,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结论,并且由鉴定人签名,医院加盖公章。
    因此,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近亲属对伤情鉴定结论提出异议,申请重新鉴定的,司法机关一般应当进行重新鉴定,并且对人身伤害进行重新鉴定的,应当在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
  • 首先医疗事故责任是过错责任
    根据 侵权责任法 第五十四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其次 有下列情况的实行过错推定 即如果医疗机构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 就认定其有过错
    第五十八条 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 你好,土地纠纷有非常多种解决方式。比如你可以找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调解,或者找人民政府处理即行政处理。如果调解不成的话,建议你可以提起土地纠纷的民事诉讼,如果你自身不是很明白这一块的知识,建议你可以请一名律师协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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