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被骗子骗了自己的身份证号码和朋友的银行卡号码,我们是未成年人,银行卡没有多少钱。 在这种情况下他可以用我的身份证在银行开户贷款还是在网上开非法贷款如果他用我的身份证号码做了什么坏事怎么办? 我害怕那个

2020-03-20 07:13: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打电话报警,求助于警方。
    银行卡使用需要注意的事项:
    1、输入密码时注意用手遮挡。
    2、为防范假ATM机的情况,客户应尽量选择有显著标识的自助银行,在银行的录像监控下使用ATM机。
    3、将银行卡和身份证分开存放,不要将银行卡转借他人,不要随意泄露银行卡卡号及密码
    4、刷卡消费时,不要让银行卡离开视线范围,留意收银员的刷卡次数,拿到签购单及卡片时,核对签购单上的金额是否正确,是否为本人的卡片。
    5、开通手机短信服务,随时掌握账户变动情况,一旦发现异常交易,马上致电银行进行挂失。
    6、如果怀疑资金被盗,应立即拨打银行客服电话,并对银行卡账户及时进行挂失。
  • 只有身份证,银行卡是不能申请贷款的,还需要提供其它相关的材料,例如无抵押信用贷款需要银行流水,工作证明,住址证明,良好的信用记录等等
    贷款申请及审批。
    (1)贷款申请。
    借款人需要贷款,应当向主办银行或其他银行的经办机构直接提出申请,申请书中应当包括借款金额、借款用途、偿还能力及还款方式等基本内容。
    (2)信用评估。贷款人应当根据借款人的领导者的素质、经济实力、资金结构、履约情况、经济效益和发展前景等评估项目,评定借款人的信用等级。
    (3)贷款调查及审批。贷款人受理借款人的申请后,应当对借款人的信用等级以及借款的合法性、安全性、效益性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抵押物、质物、保证人的情况,测定贷款的风险度。
    在经过上述的调查之后,贷款人根据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贷款管理制度,对调查人员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评定,复测贷款风险度,提出审查意见,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批准贷款申请。

  • 1、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第二十七条 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3、第二十八条 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年利率24%,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24%,当事人主张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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