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就是甘肃平凉市的??我们家的房屋是私房写真,于1994年因城市规划建设路面拓宽被动迁,按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划转了农田总面积,人们也补缴了超总面积土地费,因那时候没工作能力建造,就置放着。之后她们又区划给了他人,人们这两年数次索取,无果。已过那么长期我如何才能够要回我的农田。???寻求帮助!

拆迁补偿
2020-03-20 09:06: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动迁安置房政策是:
    (1)对改造安置住房建设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同时,对改造安置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开发商与改造安置住房相关的印花税以及购买安置住房的个人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
    (2)在商品住房等开发项目中配套建造安置住房的,依据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和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按改造安置住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
    (3)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改造安置住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同时,对经营管理单位回购已分配的改造安置住房继续作为改造安置房源的,免征契税。安置房税收优惠政策:个人购改造安置房享优惠
    (1)对于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改造安置住房,可按1%的税率计征契税;购买超过90平方米,但符合普通住房标准的改造安置住房,按法定税率减半计征契税。
    (2)个人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及因拆迁重新购置安置住房,可按有关规定享受个人所得税和契税减免。

  • 1、合同是否有效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确定;
    2、即使合同认定无效,关于违约条款还是有效,一方违约的,还行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法条参考: 《合同法》 第五十六条 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五十七条 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第五十八条 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又称对户合同,是拆迁人被拆迁人就被拆迁房屋的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所达成的一致协议。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1、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民事合同,只涉及民事问题,如拆迁过程中如何安置被拆迁人、承租人,如何补偿被拆迁人的损失等问题。而能否进行房屋拆迁则属于行政行为,不是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内容。  
    2、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当事人具有法定性和特定性。协议的当事人是指拆迁人和被拆迁人,涉及到租赁房拆迁的,承租人也可以成为当事人。  
    3、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主要条款,必须包括以下内容:
    (1)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
    (2)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
    (3)搬迁期限;
    (4)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以上内容属于强制性规范,法规原文中的用语是“应当”而不是“可以”。  
    4、房屋拆迁协议的签订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法律虽未明文规定采用何种形式,但由于房屋拆迁协议约定的内容复杂,且不能即时履行,因此,房屋拆迁协议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5、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拆迁协议必须在拆迁公告规定的期限内订立。  
    6、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拆迁协议必须依法签订,其内容不得违背《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  
    7、当事人违反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除《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的责任外,还应承担《民法通则》、《合同法》规定的违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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