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我盖了房子,地基建成后,承包人向我借了5万人。 之后,开始了8千人以上的工程是从5月到10月因为各种各样的理由没能给工人发工资的工人付钱通知家里,所以我得到了4万人以上的工资。 因为有l

2020-03-20 09:15:2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以各种理由拒不支付工程款的处理办法。
    1、以发包方的甲方尚未支付为理由,拒不支付。
    应对办法:将发包方的甲方列为被告(有依据)或第三人,在一个案件中处理。同时,法院通常对于只有发包方的甲方支付工程款后,发包方才支付给施工方支付工程款的约定也是不支持的。
    当然需要有经验的律师整体把控,方能实现目的。
    2、以质量或工期延误为由拒不支付。
    应对办法:关于质量和工期延误问题,法律均有明确规定。例如:擅自使用不得就质量问题主张权利,未支付进度款工期顺延等。
    施工方应当通过专业的律师区分质量或工期延误产生的原因,依法确定责任方,进而依法主张权利。不要聘请不专业的律师,让对方的拖欠工程款的借口“弄假成真”。
  • 施工单位开工前需要交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缴费比例根据施工单位施工资质来确定的:按资质交纳:
    一级施工资质交纳50万、二级施工资质交纳30万、三级施工资质交纳10万,劳务分包资质交纳5到10万。
    另外,一些省份实行了按资质交纳后,每个工程项目从新交纳的政策,一般为工程合同总造价的2%。
    收取单位大多为住建局的清欠办或质监站,个别地方也有缴纳到人社局的劳动监察大队。
    具体比例,请参考各省政府或省建筑厅下发的《建设领域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实施办法》。

  • 1、工资债权优先于担保物权抵押权)。
      
    2、在企业破产案件中,担保物权享有人可以在破产分配中直接就该担保物权获得优先清偿,不需要参与破产财产分配。如就担保物的价值清偿后仍不能全额偿还的,剩余债权可以普通债权的形式申请参与破产财产分配。
      
    3、在破产财产分配中,工资债权优先于税款、罚款及普通债权,但不能优先于担保物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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