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买了辆车! 据说每次去车管理所都要升级,无法开展业务。临牌已经过期好几天了! 后来,车管理处可以办理业务了! 然后挂着招牌,车出了交通事故! 售票员证明不了! 不要天天问掌柜做业务! 保险公司说暂时过期不收费! 我想做这样的业务,不能用拖车做业务吧。这个责任由谁来承担呢

2020-03-20 10:01:5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侵权责任发》第七十八条之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因此,动物咬伤人的,主人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 保险公司赔付规定之全部损失:
    1.保险车辆发生全部损失后,如果保险金额等于或低于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将按保险金额赔偿。
    2.保险车辆发生全损后,如果保险金额高于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将按出险时的实际价值赔偿。
  • 涉及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车内物品丢失不赔

    根据保险产品的保险范围规定,盗抢险的赔偿范围仅仅是车辆本身,而不包括车内的物品。目前保险公司对车里的物品多数都不承保,只有少数公司的财险产品可以承诺对车内的特殊物品进行赔偿。
    因此建议车主尽量将值钱的物品放在比较安全的地方或者随身携带,以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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