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父母去世后,离开了5O平方米的大楼,现在和姐姐结婚了,姐姐一生单身有残疾,一直和我生活了将近30年。 今年7月第一次和姐姐结婚,家里什么时候能卖,姐姐需要提示什么手续呢

2020-03-20 17:17: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父母将房子过户给子女的话和普通人一样需要交纳营业税、个税、交易费等;因是直系亲属,析产赠与划算、但以后出售交税多,提供两种方式可以选择:
    一、若是子女以后不卖的话,建议走分家析产的程序,写一份分家协议书(或到房管部门要一份),让父母所有家人签字同意析产到子女名下,只需交纳手续费(每平6元和工本费80元);
    二、若子女以后卖的话,建议现在走买卖过户程序,父母是卖方,子女是买方,费用如下:要根据评估价格、是否满2年、房子是否父母的唯一房子后对号交纳:
    1、测绘费
    1.36元/平方;
    2、评估费
    0.5%(评估额,允许浮动);
    3、契税评估额初次90平内1%、90平~140平内
    1.5%,超过140平或非首次3%,买方缴纳;
    4、所得税按全额的1%由卖方承担,若是五年外的唯一普通住房减免;
    5、交易费6/平方,双方;
    6、工本费80元,买方(工本印花税5元)买方;
    7、营业税
    5.6%,若满2年可减免。
  • 如果父母双亡,没有留下遗嘱,就要按法定的顺序进行继承。
    法定继承顺序中,所有子女都有平等的继承权。
    继承时,可以平均分割父母的遗产,也可以不平均分割,按贡献和赡养父母的时间来分割遗产。
    对于房产,可以由一个人实际继承。
    聘请房屋鉴定部门,对房屋的价值进行评估,然后按继承人数分成数份,由实际继承人按评估的价格,给其它几位继承人钱款。
  • 卖了房子后的结果 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按市场价格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后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其他保障性质的住房。以原价出售给有购买资格的人后,原购房人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条件者还可再次购买他处的经济适用住房。
    500元,根据地段等方面情况不同,各处的房价有所不同。其销售价格由以下因素构成:征地和拆迁补偿、安置费;勘察设计和前期工程费;建安工程费;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建设费;以上4项之和为基数的2%以下的管理费;贷款利息;税金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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