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是女性,有一孩子十九岁,与丈夫离异已十年,丈夫是小孩的法定监护人,我拿扶养费,我一直是单身男女,丈夫已在婚五年,不久前孩子出车祸过世,我想问一下后妈赔偿费全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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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般支付至18周岁;尚未独立生活(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尚在校就读的、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父母有给付能力的应继续支付。
二、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1、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12、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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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嘱的按遗嘱执行。
没有遗嘱的按
法定继承。男方死亡,共同财产(包括50万赔偿款)先分一半给配偶,剩下部分为遗产。
遗产分配:第一顺序:配偶、父母、子女,按人头平均分配。
没有第一顺序
继承人的才按第二顺序
继承,即兄弟姐妹。
按本案情况,按第一顺序继承,兄弟姐妹不分。
在分配时,应照顾老人、未成年子女、无生活来源或生活困难的、生前照顾多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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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
离婚对女方的赔偿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男女双方自愿可以约定一个数额。
经济帮助可以从一方的工作、居住、看病等困难考虑,另一方给适当的钱款。
精神赔偿更是一方自愿对自己的行为表示补偿情况下才有的。
如果是一方有错的话,按法律规定,另一方可以多分共同财产,所以,可以此来商量怎么补偿另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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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