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唯一的抵押贷款,现在已经连续九次逾期,有三家银行的信用贷款和两张信用卡已经有很多时间了,房子还在住,银行还没有关门,我还能出国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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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信用卡逾期九十日即可进入司法程序,进行立案,追诉期为两年。
信用卡还不上会产生的后果(催款步骤):
① 发卡行会依法催收到期信用卡贷款,按照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抵押或质押合同)的约定,发卡行将向法院起诉,法院会采取财产保全等措施,包括冻结信用人使用人的银行存款,以及查封已抵质押的财产等。
② 判决下来后,会依法强制执行(扣划存款,拍卖抵质押物等)财产以清偿银行的贷款损失。
具体包括:欠款本金,欠款利息,逾期利息和罚息,以及由此产生的一切诉讼费用,处置抵押(质押物)物变现时产生的相关费用等。
③ 信用会受到影响,如果是以公司为借款人,贵公司在全国银行信贷咨询系统中会被记录在案,个人名义的信用卡透支也会在全国个人征信咨询系统中被记录逾期贷款。
④ 如不是恶意的拖欠银行贷款,而且有能力支付正常信用卡透支的利息,建议先向信用卡中心先申请还款缓期,说明还款意愿和暂时还不上信用卡欠款的事实和以后还款的计划,一般情况下银行会予以宽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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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银行不是买卖合同法律关系的主体,不受买卖合同的约束,仅受到借款抵押合同的约束。
如果银行逾期放款,则不论买方是否存在过错,均应承担违约责任。
律师建议以银行贷款支付房款的条款做如下约定:
买卖双方赴交易中心办理产权过户后,在取得买方名义下的房地产权证和抵押权证并送至贷款银行后,由贷款银行按照贷款合同约定的方式直接支付到卖方提供的银行账号上,房款期限以贷款银行规定为准,银行发放贷款日即是买方支付房款日,支付房款日不再另行约定。
根据《合同法》第六十五条的约定,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这一条款约定的是“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
因为合同关系是建立在买方和卖方之间的双方法律关系,而约定由第三人履行就构成买方支付房款的一种义务,不论买方是否对第三人的逾期款是否存在过错,只要是第三人也就是本案中的银行没有履行义务、迟延履行或者瑕疵履行,根据合同相对性的原则,均需要由买方向卖方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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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逾期超过30天且超过一个账单期以上的逾期行为,银行会电话催收,相关情况如下:
银行在信用卡催收方式主要有以下五种方式:
第一,短信催收。主要针对早期持卡人出现的逾期还款行为,一般为逾期7到15天,短信主要起提醒功能。
第二,电话催收。主要针对超过30天且超过一个账单期以上的逾期行为,进行电话提醒还款。
第三,上门催收。主要针对超过90天以上逾期,银行会安排催收人员到持卡人居住或工作地址上门催缴还款。
第四,法院起诉。主要针对超过半年以上逾期,银行会向法院申请,要求对持卡人进行起诉还款。
第五,外包催收。主要针对超过1年以上逾期,银行会将逾期资金进行打包,折价给外包催收公司,负责进行逾期欠款催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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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