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租结束了,我们没有租,但房东说他三个月前没有说,所以押金没有还给我们

2020-03-21 09:05: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你与房东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是你们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应当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
    2、你们都应当按照《合同法》第60条规定诚实信用的履行相应义务;
    3、租房合同期满后,房东迟迟不退押金,显然属于违约行为;
    4、依据《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5、所以,你可以要求房东继续履行合同,要求他退还押金。
    6、你租期到了租赁合同就终止了,你应该搬离房屋,房东应该退还押金。双方的权利义务就终止。
  • 租房押金不退怎么办:  l、如果租赁合同没有明确押金的性质或规则,则押金作为租赁预付款处理,无论如何都要返还的。  
    2、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投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房东应于租赁关系消除且租客迁空、点清并付清所有应付费用后的当天将租房押金全额无息退还租客。  
    4、租房期间有财产损失可以相目应扣除押金,押金在扣除财物损失后应该退还。  
    5、在投有明确约定押金性质的情况下,押金的作用是为房屋及屋内财产设定的一个担保,租赁期间如造成出租人房屋及室内设施的财产损失则从押金里扣除。  
    6、如投有造成该损失则合同期满或者解除合同时应予退还。  
    7、租房押金不退的问题可以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
  • 押金,是一方当事人将一定费用存放在对方处保证自己的行为不会对对方利益造成损害,如果造成损害的可以以此费用据实支付或另行赔偿。在双方法律关系不存在且无其他纠纷后,则押金应予以退还。
    在违约时将会被扣除。

    押金具有替代性,一般是在一方已为另一方递交实质性的标的物,为保证已交付的标的物能返还,要求另一方交付相当金额的保证金,在合同不能履行时,以没收押金作为解决合同的方式,体现保护非交付押金一方的利益。

    押金,实务中也称保证金,风险抵押金等。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给付一定的金额作为其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履行时,返还押金或予抵扣;债务不履行时,债权人得就该款项优先受偿。
    给付押金的人,称出押人,一般就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受领押金的人,称受押人,他是债权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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