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顾问,你好!两天来一直是浙江电话联系我!说我一个朋友贷款买手机,赞助商填写了我的信息!那个人没有付款,我被通缉了!主要是我不知道,没人联系我保证什么!我需要负责?

消费者维权
2020-03-21 14:36:5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需要看是连带担保还是一般保证。对保证期间的确定:①一般保证与连带保证都是有约定的从约定,无约定的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起六个月。②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
    ③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有关保证债务诉讼时效的中断和中止,一般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断;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不中断。
    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止的,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同时中止。
  • 担保期限没有约定的话,担保人只是在借款到期后的六个月内承担担保责任的。如果债权人没有在期间找债务人要的话,基本上不承担责任了。 因为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五条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 担保需要涉及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担保人需要什么条件? 与本案无牵连;

    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

    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

    没有明显的违约记录。根椐中央银行指南,担保人有下列权利:

    可持有一份担保合约及其他有关证件。

    只要借款人同意,可获知向金融机构借贷款额。

    可控告借款人,如需为前者偿还欠金融公司之债务。
    担保人通常收到致给借款人的催债副本。

    可限定只担保一项特定借贷。若数年后,借款人欲增加借款额,他必须作出新借贷申请,至少也须获得担保人书面同意担保新贷款。

    除非借款人违约没摊还借款,金融机构才可向担保人追债。

    金融机构必须将还债要求信送达担保人后才可向后者追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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