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个女人,今年52岁了。 我爱人的男人! 比我大七岁,今年59岁了! 我的恋人很长时间没有做任何事情了。 靠我做生意赚的钱维持生活。 借我两次,一共八万元。 没有约定,想离婚的话。 这笔钱该怎么办,而且他在我这里有15万元,在海南买的房子。 我有收据,但是我没有借。 离婚后,这笔钱该怎么办?

离婚
2020-03-21 18:00:3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有借条不超过诉讼时效,可起诉老赖欠钱不还。
    但如果没有借条,我们就得准备其他的证据,比如证人或者转账记录,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就可以愉快地起诉了。
    没有借条如何起诉
    起诉三大宝:被告,证据,诉讼请求不能少。
    详细点来说就是要有明确的被告,符合事实的证据,清晰的诉讼请求
  • 你好,协议离婚是比较简便而且容易处理的办法,建议优先考虑;如果确有必要,感情确实破裂,那么走诉讼途径是下一步办法,您可以将具体情况和安排意愿告诉我,为你逐步解答,如果你觉得必要,建议去聘请律师为您代理,因为这个问题处理方式比较复杂,而且对后期的影响、风险都比较大,有律师的话,能够让你更好、更高效地保障你的权利,毕竟你的权益更需要保障。希望能够帮到你。
  • 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法院的强制执行的前提,是有执行的依据以及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如在判决或调解书中明确了房屋归男方所有,男方补偿女方人民币XX元。在法律文书生效后,有义务的一方未履行的,则权利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若男方没有银行存款来履行的,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法院可以依法评估拍卖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
  • 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因这种约定如果是口头的,具有不确定性,极易发生纠纷,所以法律规定,该约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认为在法庭审理中应当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