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第九条:本协议由双方签订,经公证后生效。双方不得违反合同。去年,拆迁付款已经支付。现在拆迁合同尚未生效,未经公证,可以起诉吗?

公证
2020-03-21 22:03: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办理房屋拆迁证据保全公证,必须先由申请人提出申请,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1、房屋拆迁证据保全公证申请人是拆迁人被拆迁人,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也可以作为申请人,上述申请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提出公证申请。  
    2、申请人应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申请人为法人的,应提交法人资格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被拆迁人为公民的,应提交身份证明;
    (2)资格证明;拆迁人应提交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核发的拆迁许可证明;接受拆迁委托的被委托人应提交房屋拆迁资格证书;被拆迁人应提交作为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人(包括代管人、国家授权的国有房屋及其附属物的管理人)和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使用人的证明;
    (3)拆除产权不明确的房屋,提交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批准的补偿安置方案的证明;
    (4)实施强制拆迁房屋,提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作出的限期拆迁的决定,或人民法院签发的限期拆迁的公告;
    (5)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有关材料。  
    3、房屋拆迁证据保全公证,由被拆迁房屋所在地公证处管辖。  对于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通知申请人,并通知对拒绝受理不服的复议程序。  受理或拒绝受理的决定,应在申请人依据《房屋拆迁证据保全公证细则》规定正式提出申请后7日内作出。
  • 婚前一方的个人房产,婚后被拆迁分得拆迁安置房的情况:
    如果婚前一方的个人房产,在婚后因政府的拆迁政策被拆迁,以产权调换方式取得拆迁安置房,且没有缴纳任何费用,依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四条的规定,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原所有人。
    因此,这种情况下,它只是婚前个人财产形式的一种转化,其价值取得于婚前,即所谓的“万变不离其宗”拆迁安置房仍然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
  •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必须有拆迁当事人的单位、姓名、经办人姓名,协议必须经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后才具有法律效力。拆迁补偿协议需要具备的内容:
    (1)订立协议的主体。
    (2)被拆除房屋的位置、性质、建筑面积。
    (3)补偿安置方式。
    (4)货币补偿金额。
    (5)搬迁期限。
    (6)违约责任
    (7)争议的处理。
    (8)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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