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办理分公司营业执照需要什么资料?

公司税务
2020-03-22 08:12:1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最新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办理需要提交的文件、证件:1.《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含《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表》、《经营者基本情况表》、《经营场所证明》表等表格,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设立个体工商户的,应填写《个体工商户(港澳居民)设立登记申请书》);外来人员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还应提交《暂住证》复印件。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预核准名称投资人名录表》(未取字号名称的个体摊商不提交);3.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项目的,应当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 一、注册分公司:  到工商局领取分公司设立登记的各种表格,企业名称核准,需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工商局核发的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公司章程(加盖公司公章);  
    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6、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7、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注:分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准予设立登记后,公司应当在30日内持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该分公司的备案手续。  填写材料说明:提交的文件、证件,除标明复印件(复印件上应由提交人签署“与原件一致”字样,并留下提交人的姓名)外,应提交原件。  住所、营业场所使用证明可以是:自有房产,需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需提交租赁协议原件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或能够证明产权归属的房屋产权使用证明复印件;住所或营业场所是住宅用房的,需提交住宅所在小区物业同意将住宅用房改做商业用途的证明。  
    二、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的刻章处,去刻公章、财务章。  1 刻章申请(一式两份,盖总公司公章)。(这个自己去网上下载一个范本就行。没有现成的表格的。好像要加上总公司法人的签字)  2 总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具体要不要盖公章不知道。我的盖了他没说什么,所以最好是盖吧。)  3 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 总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盖总公司公章)  5 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复印件。  6 如果委托别人办理的,还需要总公司出具的盖公章和法人签字的委托书(这个也去网上下载个范本),以及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三、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带分公司营业执照及总公司营业执照和代码证的复印件到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费用是148元。办这个证需要3天 新办理《全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书》需带的证件:  
    1、企业需出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开业通知书复印件一份;党、政机关需出具三定方案或人员编制批文复印件一份,介绍信一份;事业单位出具《事业单位登记证》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社会团体需出具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批准颁发的《法人社团登记证》或《社团登记证》;民办非企业需出具《民办非企业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其他依法成立的单位需出具成立的批文或登记证书。  
    2、需出具法人代表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完整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申报表》一份,并加盖单位行政公章  
    三、审批程序:  
    1、领取申请表  
    3、缴费  
    4、数据录入及传输  
    5、省中心核准赋码  
    6、数据处理  
    7、制证、制卡  
    8、发证、发卡
    四、审批时限: 承诺单开出起三个工作日  
    五、收费依据和标准:  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布的发改价格【2003】82号,标准如下: 各级组织机构代码管理机构的代码证书收费,包括证书工本费、技术服务费和电子副本工本费。  
    (一)证书工本费标准,每套(正、副本)108元;  
    (二) 电子副本工本费标准,每卡40元以上就是办理珠海分公司注册流程,希望能帮到你。
  • 企业营业执照的办理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一、到工商部门审核企业名称
    二、到事务所领取验资所需要的表格,到银行投放资金,验资
    三、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
    四、到质量技术监督局申请机构代码证办理
    五、到辖区税务部门申请税务登记证
    六、到银行开设基本账户。

  • 一、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二、办理需提交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4、因公司名称变更而申请变更分公司名称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出具公司《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变更后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分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提交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分公司变更后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6、分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提交变更后营业场所的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有关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属城镇房屋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使用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属城镇房屋的,还应提交《登记附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及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
    7、分公司变更负责人的,提交公司出具的原任分公司负责人的免职文件和新任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填写《变更登记附表-负责人信息》;
    9、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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