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曾在一家公司工作五年,然后换了一个新的领导,新的领导工作与许多不同的意见,总是争论,所以选择离开。但是后来在新领导周围的前同事中,我说我用我的职责对公司做些事情,公司发现辞职了。我想问她这是我的诽谤?我该怎么处理?

2020-03-22 11:49:5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如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如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劳动仲裁期间,如果员工行为满足被辞退的条件依然是可以辞退员工的。如果员工因为解除劳动关系的问题再次和单位出现纠纷,依然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的。
    无故辞退员工,单位需要支付双倍的经济性补偿。
    合同到期辞退员工,单位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单位经济性裁员,辞退员工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员工严重违反公司纪律,单位不需要支付补偿。在试用期被单位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辞退,单位是不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的。
    员工达到退休年龄者,是没有经济补偿。
  • 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
    3、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