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爸爸过马路的时候被车撞了,司机跑了。 后来路过的亲切人报案的警察,现在住在医院,没有人负责。 给交通警察队的肇事者打电话,交通警察队说对方出差了,等他回来和解了,一直没有联系。 连住院费都没有。 我想问问你该怎么做

2020-03-22 17:57:5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关于行人过马路路被车撞的情况,荣昌来说,机动车在人行横道撞行人必定全责,除非有证据行人闯红灯。
    现场勘查记录必需当事人签名才生效,因受伤不能签名,那就先治疗,等以后肯定要签字的。
    事故认定:
    首先,交警扣车,调查取证,包括现场勘查、双方笔录、车辆检测、有可能还有酒精检测。上述工作全部完成后,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
    对《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异意,3天内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
    否则视为同意,无论签不签字。
    相关赔偿事宜可以由双方进行协商来确定。
  • 保险责任问题有明确规定,建议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只有诉讼解决,具体委托律师代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保险责任第八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和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和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 没有劳动合同,税后收入证明交通事故怎么赔偿?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后续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死亡赔偿金或伤残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辅助器材器具、交通费、鉴定费等等费用。
    其中,在交强险范围先进行赔偿,超出交强险部分,按照双方事故责任进行分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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