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家又在农村。 以前有母亲户明基地,后来经过母亲和三个哥哥的签名,给我换了房子,现在已经十年了。 我想最近这里会被拆除。 拆迁后,你认为我的哥哥们会把我的拆迁金分开吗? 他们有这个权利吗? 谢谢你

2020-03-22 23:41: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农村房屋拆迁应当包括宅基地和房屋拆迁两个部分。宅基地因为被计算在总的征地面积中,因此对于具体的拆迁户来就,也应当获得补偿。但如果进行了宅基地的重新划拨,只补偿差额部分宅基地面积。

    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是分开补偿
    “分开补偿”,是指土地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的分离。宅基地属于公有财产,其产权属于村集体,由村集体分配给村民使用。村民在宅基地上可建立房子。
    当宅基地要拆迁的时候,涉及到两种补偿。一是宅基地补偿,二是房屋补偿。由于宅基地的产权属于村集体,因此,这部分补偿归村集体所有,不会给在宅基地上的居住人。村民建立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私有财产,所以房屋补偿属于村民私人。
    村民的宅基地被征收后,如果没有另外的宅基地,那么村集体要给村民重新分配宅基地,让村民在重分配的宅基地上建房子。
  • 分情况:
      
    1、房子拆迁时遗嘱人健在,遗嘱人可以重新立遗嘱处置房子拆迁后带来的财产变动,如果没有重新立遗嘱,则因拆迁带来的利益归被继承人所有。
      
    2、房子拆迁时遗嘱人已经去世,则遗嘱人生产所立的有效遗嘱,依然有效,该房产的拆迁利益归属于遗嘱中的继承人或受受遗赠人。这种情况下,房子拆迁,不影响遗嘱的法律效力。

  • 1、农村宅基地转让有严格的限制,如果不符合转让条件的,宅基地买卖无效。“一户一宅”,村民转让宅基地之后就不能再获得。
    2、宅基地能在农村组织内部成员之间转让,而不能向非农村组织成员转让。农村组织内部成员具有农村户籍,符合宅基地的申请条件,宅基地本就属于农村集体的建设土地,集体享有所有权,分给农民使用,农民之间相互转让并不违反法律规定。农村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依法发生转移,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
      
    (四)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五)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六)其他必要材料。
      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