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通事故未处理, 交了事故押金,5000元 ,警察有权利扣押驾驶证吗

2018-09-14 18:35: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各方的过错通常通过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来确定,当事人如果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未申请复核或者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在向法院提起诉讼时进行举证,由法院结合证据进行判断。但是由于自行举证的难度一般都很大,如果对交通事入认定书有异议的,还是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复核。

    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次责任,同等责任。每种责任具体的承担比例无全国统一的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制定自己的实施意见时作出了不同的规定,需参照当地规定确定。
  •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五条 交通警察调解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一)告知道路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二)听取当事人各方的请求;

    (三)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事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四)计算损害赔偿的数额,确定各方当事人各自承担的比例,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执行,财产损失的修复费用、折价赔偿费用按照实际价值或者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计算;

    (五)确定赔偿履行方式及期限。
  • 对已机动车辆,在责任认定结束之后,没特殊情况的,可以提车。
    但是驾驶证 需要在双方对于该交通事故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才能发还给对方。
    不过,假如你提出了超过合理费用以外的赔偿要求,对方可以拒绝,假如你长时间不去解决此事,一直拖着不办,对方可以通过投诉办案交警 向他们施压来让你们协商解决,如果还不行,对方还可以提起诉讼,假如你们真的有非常明显 且不合理的赔偿要求,那么你们要败诉,而对方因为你们的这种行为造成的一些损失,也需要承担一部分的责任。
    所以说,只要对方的赔偿款达到了你们的心理预期,那还是签字了事吧,要是怕今后还有什么后遗症,别怕,有这个事故调解协议,还是可以作为证据来使用的。或者另外再协议中写明,若发生后续治疗所需的费用,怎么个处理法,也可以写进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