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在公司里没有签定定期劳动合同,现在我有什么补偿?

劳动合同纠纷
2020-03-23 10:06:3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劳动关系仍然存在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请求赔偿,要注意保留证据,方便举证。
  •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九条国家采取措施,建立健全劳动者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制度。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 1、您好,您在单位已签订两次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与单位之间建立了劳动关系。
    2、单位要您在合同快到期时先签辞职合同,然后再与您续签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单位的这种做法是没有法律意义的,换言之,是否这样做法律效果都一样,对双方的权利义务没有影响。当然,您也有权拒绝签辞职的合同。
    3、如果您拒绝签辞职的合同,单位强制解除劳动合同的,则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您有权要求支付赔偿金。
    4、如果单位本就是同意与您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此种情况下,您自己不愿续签的,无权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 一般员工主动提出辞职是没有补偿的,但被迫辞职的除外。如果公司未帮员工缴纳社保的、或者未及时足额发放工资的、未提供劳动条件或者劳动保护的,员工可以据此提出被迫辞职,并要求公司支付被迫辞职的经济补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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