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 我向8月贷款购买的商社大楼指定的银行询问了银行,10月贷款还没有下降,说今年的金额不一定会下降,大楼改变银行,现在贷款利率正在上升。 如果银行的利率比大楼指定的银行的利率高的话,可以退房吗? 你想退房承担费用吗?

2020-03-23 13:39: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按揭贷款的基本流程如下:
    1、实地看房;
    信贷员、居间机构、评估员、买卖双方到申请按揭贷款的房屋现场对房屋现场勘察。
    2、产权验证;
    产权人及共有权人(卖方)带着身份证原件及房产证原件,到房管局交验身份证原件及房本原件,进行验证,并办理相关手续。
    3、签署合同;
    银行认真核对校验客户的资料原件,鉴别所有签字人员的真实性,监督客户签字,收取房产证原件及订金(具体数额由买卖双方确定),复印资料,提醒双方在该行办理帐户。
    4、填写合同;
    银行整理资料根据客户提供的相关资料,填写合同。
    5、缴费义务;
    银行收取费用预审通过后,通知客户交费;
    6、产权过户;
    买卖双方在房管局的帮助下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7、贷款人准备相关材料到银行办理抵押手续;
    8、银行放款。
  • 房产证抵押贷款利息:一年期是6%。五年以上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为
    6.14%。十年的是
    6.55%;贷款额度,是依照住房评估总价的60%--70%(各家银行不一样)。房产抵押贷款前提是该住房贷款还清,无抵押,有房产证,契税证明和土地证。有房产证登记人本人和配偶一起持有各自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以及上述住房三证,以及各自收入情况证明,本次贷款用途的证明到本地商业银行咨询办理住房抵押贷款申请手续。
  • 《最高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的解释》
      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十一条 没有约定利息但借款人自愿支付,或者超过约定的利率自愿支付利息或违约金,且没有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借款人又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出借人返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借款人要求返还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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