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私人贷款,即使被起诉也没有财产,被拉进黑名单,怎样才能拉出黑名单,以前给申请人一部分的银行卡的钱也被分配到法院,这已经没有决定了

2020-03-23 14:11:0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民间借贷被起诉后需要做以下准备:第一,阅读原告起诉状内容,针对原告的起诉状准备好答辩状;第二,在法院确定的举证期限内,就自己的答辩主张提交证据;第三,按照法庭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出庭;第四,如果被告对诉讼程序不了解可以委托律师代理。另,如果利息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超过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如果超过诉讼时效可以拒绝还款。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如果暂时没有能力归还,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延期或者分期偿还。

  • 一、我国合同法第206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应视为不支付利息,因此,只需返还本金,无需返还利息。但是,这并不代表任何时候都不需要返还利息,根据《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借款合同到期后,原告主张权利之日起,被告应负偿还借款及利息之义务。”nn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5条规定:n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n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nn第
    二、合同法第207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可见,逾期付款利息系法定孳息,只要付款逾期,该项利息即依法产生,不以当事人是否约定为转移,即使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守约方仍有权主张,法律对此予以充分保护。这是因为,损失赔偿不是必然要约定的,如合同中未约定损失赔偿,但违约方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仍应当赔偿。对于金钱给付义务中,因迟延支付,最直接也最易被预见的应当就是利息损失,即该笔款项被占用后,债权人无法进行存款获取利息收入等增值行为,或债权人因急用该笔资金未得而不得不向第三人借款而必须支付利息。因此,无论当事人在合同中是否约定了违约赔偿方式,只要一方当事人违约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对方当事人就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逾期收款的利息损失是显而易见的,债务人除需继续履行合同即支付款项外,还需赔偿逾期付款期间相关款项的利息损失。nn综上所述,借款合同已实际履行,但没有按双方约定在还款期限内付清借款,已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故债权人要求其给付逾期付款利息在起诉后法院是予以支持的。
  •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附范文一则:
      起诉状
      原告:XX,男,XX年月日出生,现住某市甲区某街道号.
      被告:XX,男,年月日出生,现住某市乙区某街道号.
      诉讼请求:
      
    1、
      
    2、
      事实与理由:

      此致
      XX人民法院
      起诉人:
      年月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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