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卡和工资卡的合并什么时候开始?

2020-03-23 18:26:3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公司医疗保险怎么报销?
    公司职工参加医疗保险后,医保中心会为职工办理一张医保卡,职工在医院门诊治疗、购药,可凭借医保卡直接报销相关医疗费用,超出医保卡以外的费用需个人承担。
    公司医疗保险报销材料
    1、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的原件;
    2、定点医疗机构专科医生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
    3、门诊病历、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等就医资料原件;
    4、财政、税务统一医疗机构门诊收费收据原件;
    5、医院**打印的门诊费用明细清单或医生开具处方的付方原件;
    6、定点药店:税务商品销售统一发票及**打印清单原件;
    7、如果是代人办理则需要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 企业退休人员增加的工资各地发放时间不一样,但是都会从一月份补发的,相关的规定如下:
    一、2014年12月31日前,经批准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含机关、财政全额供款和差额供款事业单位中执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费计发办法和调整政策的劳动合同制工人),自2015年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  
    二、退休人员按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调整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满10年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
    3.5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退休人员(不含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5元;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
    52.5元。  
    三、按本通知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前,低于统筹范围内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2513元/月的退休人员(不包括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军队转业干部、原工商业者),在按缴费年限调整养老金的基础上,再按下述办法调整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满30年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缴费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缴费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35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不含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5元。上述人员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不超过2773元/月。  
    四、在按本通知第
    二、三条规定增加基本养老金的基础上,退休人员再按下列绝对额调整基本养老金:按本通知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前,月养老金低于2513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90元;月养老金在2513元及其以上,低于3500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70元;月养老金在3500元及其以上,低于4500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养老金在4500元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  
    五、经国家或本市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并在退休前被单位聘用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按相应管理权限批准的高级政工师及劳动部门批准的高级技师,在按本通知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120元;退休前享受教授级同等待遇的高级工程师,经国家或本市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为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每人每月再增加220元。上述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后,低于2773元/月的,补足到2773元/月(不含退职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六、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人发[2002]82号文件精神,切实解决部分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问题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3]29号)精神,退休的军队转业干部按本通知第二条、第四条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后,低于2773元/月的,补足到2773元/月。  
    七、按照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战部、财政部、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解决原工商业者生活困难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2]9号)精神,原工商业者按本通知第二条、第四条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后,低于2773元/月的,补足到2773元/月(不含退职的原工商业者)。  
    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按原劳动人事部《关于建国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的通知》(劳人险[1983]3号)规定,享受原标准工资100%退休费的老工人,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440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420元。
  • 无论是私营还是合资、外资、国企,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终止,没有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国务院《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 退休时间是出生年份加上国家规定的岁数,月份为出生的月份。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
      
    二、规范退休审批程序,健全审批制度
      ……
      
    (二)对职工出生时间的认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要加强对居民身份证和职工档案的管理,严禁随意更改职工出生时间和编造档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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