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交警队的辅警骑着单位的警用电动车,前天我正常上班巡逻下午我回单位的路上正常行驶,超车的过程中我与另一辆电动车相撞,现在我是全责那个人住院了,请问赔偿问题是单位负责吗?我需要赔偿哪些?

2018-09-14 19:33: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肇事者承担全部的责任,参考如下法条赔偿对方。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 超车发生了交通事故,一定要先报警,等警察来处理
  • 赔偿项目 :
    1、医疗费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误工费
    4、护理费
    5、交通费
    6、住宿费
    7、营养费
    8、残疾辅助器具费
    9、残疾赔偿金
    10、被抚养人生活费
    11、死亡赔偿金
    12、丧葬费
    13、精神损害抚慰金(构成犯罪的没有此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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