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一家会计公司工作,主要是帮助新公司注册登记,上司代理我在新公司的合同上签字,还有我的身份证复印件,我也不在乎合同的内容。 如果那家新公司有什么的话,我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现在我可以撤回这个代理人的身份吗?

2020-03-23 19:42:56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作为委托代理人签订合同后,公司之间打官司和委托代理人有无关系,要看当时与被代理人签订的授权委托书上如何说明的。  如果在授权事务之内并且授权期限未满,那么委托代理人与公司之间打官司是有直接关系的。如果公司之间打官司在授权委托书上并未注明需委托代理人负责,那么委托代理人与公司之间打官司就没有关系。  参考以下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六十五条民事法律行为的委托代理,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法律规定用书面形式的,应当用书面形式。  书面委托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  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第六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终止:  
    (一)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  
    (二)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  
    (三)代理人死亡;  
    (四)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五)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
  • 一般来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法律强制性规定必须签的;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后,可以把约定的待遇等写入,避免以后发生争议。并且劳动合同可以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发生工伤等时,可以作为证据
    如果用人单位不给劳动者一份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去劳动监察投诉,要求给劳动者一份。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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