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朋友和人喝酒后,发生口角,对方打了朋友一巴掌后,身体碰撞,对方焦急后,把刀拿到厨房,被周围的人抢走后,朋友把对方的脚骨折了,自己的牙齿折断,眼皮肿了。 现在,对方考虑私下,让朋友赔偿一万八千元的医疗费,去法院后怎么判断,想问问的对方不赔偿一万八千元的朋友吗?

2020-03-24 10:32:5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赔偿范围为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另外还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金,不过这个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可能不会被法院支持。具体的标准如下,至于数额,要参照你们当地的平均收入水平确定,如果是农村户口,就按农村平均收入,如果是城镇户口,就按城市居民人均收入来算。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如果造成轻伤以上,则有可能被定故意伤害罪。还有需要看有无相互斗殴的情况。——私下解决的话,计算好自己损失的相关费用比较有利。
  • 交通事故“私了”后又到法院解决的主要有三种情况:
    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无争议,仅就损害赔偿达不成协议;
    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
    迟迟不履行协议。
    双方已经达成调解协议,但一方在协议履行阶段反悔,重新向法院起诉,一般这种情况,法院会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协议的约定处理;
    另一种情况,是在签协议时,由于医院技术水平条件等因素,导致未发现一些损害扩大的事项,那么在确认予以发现时,可以运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的规定,重新确立损害数额来进行诉讼。
  • 被打伤了可以去做伤情鉴定,如果构不成轻伤以上的话,你可以依据医院的票据主张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
    如果构成轻伤你可以选择仅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责任,也可以选择要对方承担刑事责任同时承担民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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