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祖父去世了,旧房子搬了,给了新房子。 现在以我父亲的名义,请告诉我需要什么样的程序,需要什么样的费用。 和我们国家现在税收的20%有关系吗? 这与继承税有关吗? 有的话,应该给多少钱?给多少比例?谢谢

2020-03-24 11:13: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新立法法第八条规定,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必须制定法律,也就是开征遗产税需要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进行立法方可执行。
    根据人大网2015年6月公布的立法规划,遗产税尚未在其列,因此遗产税在近两年还不会开征。

  • 1、遗产继承暂时无需上税,但由于继承房产类不动产时需要进行产权变更,需要按规定支付相应水费。
    2、继承死者的土地、房屋权属,不征收契税,按
    0.05%税率缴纳印花税。而和死者没有血缘关系的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则属于赠与行为,要征收契税,契税约为3%按
    0.05%税率缴纳印花税。
  • 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区别就在于:房屋所有权(即房产权)是永久的,“房产证里是没有期限登记栏的”;而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比较常见的是40年、50年和70年。也就是说房子的所有权是永久的,只要房子不塌,这房子就一直是产权人的,但土地是国家的。
    《办法》规定的无其他住房的六种人:有本市常住户口的未成年人,且其父母属于拆迁范围内的应安置人口;户口从被拆迁房屋内迁出,且拆迁时仍处于迁出状态的海员、船员、野外勘探人员、就学等人员(不包括已在外地结婚的);因应征入伍而注销户口的人员;因服刑或者被劳动教养而注销户口的人员;户口不在本市的人员,因结婚实际居住在被拆迁房屋内至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满两年,且其配偶属于拆迁范围内的应安置人口;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六种人可以认定为应安置人口。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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