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大概5年前,我爸爸的摩托车用了13年了,到了报废是年龄,就跟本地的一家兴运车行,以旧换新的换了一辆新车,我们跟车行做了书面转让协议,然后最近这辆车在汕头撞死了人,撞死人的嫌疑犯当场被抓到了,因为嫌疑犯没有赔钱的能力,被抓去做牢了,汕头公安局来到揭阳找我爸爸,说要我们给死者赔偿金,我们有车行的协议书,也有车行的买卖报废车的单据,为什么我们打了2场官司都输了,

2018-09-14 20:38:2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撞死人的赔偿如下:
    1、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2、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标准;
    3、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抚养人是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是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20年。
    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没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4、家属交通费,原则不超过三人处理交通事故的合理交通费;超过的按三人计算。
    5、家属住宿费,原则不超过三人处理交通事故的合理住宿费;超过的按三人计算。
    6、家属误工费,原则不超过三人处理交通事故的合理误工损失;超过的按三人计算。
    7、精神损害抚慰金。受诉法院所载地的经济发展状况不同,精神损害赔偿数额也有所不同,一般5-10万。
    8、抢救费。按实际发生的计算。
  • 交通事故中报废车辆如何赔付:
    对于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造成了损伤,保险公司会主张“以修为主”的标准。如果没有达到车辆报废的标准,就会按照合同上面签订的条款进行赔偿,赔偿金额用来修理车辆。
    如果当车辆损伤已经达到了报废的标准,即评价车辆的维修费用与车辆的实际价值相同或者更高时,保险公司就会按照车辆报废保险理赔。所以,如果车主自己认为爱车报废了,是不能申请报废索赔的,还要看评估部门的评估结果。
    对于新手,由于缺乏经验,十分容易发生交通事故,很多车辆的一两个配件的维修费用就达上千元了,因此,很多车主合理购买车损险,轻则车身部分变形,重则车辆报废,均可获得一些补偿。

  •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并适用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确定其相应的赔偿责任: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因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其它应当认定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


    2.被多次转让但未办理转移登记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当事人请求由最后一次转让并交付的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条: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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