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17年开办了一家小加工厂,房子租了,没有营业执照,现在要搬走了,可是房东据说是他自己的加工厂,请问我能得到多少补偿?我能拿多少钱?什么手续?

2020-03-24 13:33: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屋拆迁纠纷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法定程序执行。在该法中也规定了政府及职能部门的职责,如果存在违法且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则权益被侵害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对于补偿标准问题,法律规定是不低于周边房屋市场价格。另一类是: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及各地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办法执行,此类拆迁也应依法进行。
    补偿标准也应当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精神执行。由于房屋拆迁案件涉及众多部门,众多单位,征收过程中又有很多的部门作出各种行政行为,案件非常复杂,维护权益建议聘请专业律师。
    若有需要,可来电或来所咨询邹伙发律师。
  • 租赁合同是转移租赁物使用收益权的合同
    在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的目的是取得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出租人也只转让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而不转让其所有权;租赁合同终止时,承租人须返还租赁物。
    这是租赁合同区别于买卖合同的根本特征。

  • 企业没有营业执照被拆迁了可以有权要求补偿,具体的补偿项目有:停产停业损失、装修费用、搬迁费用和搬迁损失补偿,但没有营业执照,拆迁方会以此为由,降低补偿价格。
    拆迁的程序和补偿
    被拆迁人除了应得的房屋补偿费以外,还可得到:搬家补偿费;设备迁移费;过度期内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拆迁当事人双方协商不成,达不成拆迁协议的,可以经当事人申请,由被拆迁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局裁决
    举报、投诉箱、监督电话由区监察委专人负责。举报投诉范围:
    1、对动迁基地公示的内容,政策法规执行情况;
    2、对基地“依法动迁、文明动迁、有情动迁”的实施情况;
    3、对基地廉政工作的执行情况;
    4、对基地人员的工作纪律执行情况;
    5、对特殊、突发的动迁矛盾的处理情况不满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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