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妈妈在深圳工厂工作,上班时不小心摔倒,开始觉得不太好吃药,第二天觉得不怎么好,去医院检查手臂骨折,医院说需要住院手术,他们提交了退休报告,工厂还没有批准,这种情况下工厂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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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上班期间摔倒是属于工伤,可以向单位要求
工伤赔偿,你首先要申请工伤认定。被认定为工伤后,你可以委托地级市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工伤伤残等级。等鉴定结果出来后,才可以计算可得的赔偿款。
等赔偿款算出来后,你和该厂就赔偿款的支付可以协商;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申请
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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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后辞职单位需要赔偿:
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
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
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你们当地标准发放;
5.工伤赔偿:
(1)如果继续在单位工作,不辞职的话,根据《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根据伤残等级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如果选择辞职不干了的话,在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同时,还可以根据伤残等级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的金额有当地制定,地区不同,伤残等级不同,赔偿额度也不同,可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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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即辞去职务,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
合同或
劳动关系的行为。辞职一般有两种情形,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二是根据职工自己的选择,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
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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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