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丈夫签了一份离婚协议,现在我要拿到离婚证书了。你有离婚的程序吗?

离婚
2020-03-24 21:49:0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协议离婚的,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乡镇级)输领取离婚证。《离婚协议书》起不到法律上认为离婚的效力,只有民政部门发的离婚证或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才能证明确实离婚了。
    2、法院判决一般是尊重当事人自己达成的离婚协议书之内容的。
    3、家庭暴力可以报警、请村委会或居委会调解、请妇联调解等。打伤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严重的还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 根据《婚姻法》第31条,《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3款,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或者意见。离婚协议书则是离婚协议的书面形式,《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3款规定,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如果是一方不同意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那么应当通过诉讼离婚,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监禁1年以上的,可以在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一审一般时6个月,二审时3个月。
    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半年之后可以重新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情况下应当判离。

  • 一、协议离婚的条件  要知道离婚协议的流程,首先要明确协议离婚的条件,因为这是夫妻双方适用于协议离婚的前提条件。  
    1、双方当事人系合法登记的夫妻;  
    2、双方当事人离婚是完全自愿的;  
    3、双方当事人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  
    4、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  
    5、申请离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二、协议离婚需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在启动协议离婚程序之前,首先要提交一些证件和证明材料,这是协议离婚的流程中所需要具备的。  
    1、身份证明,不同的居民需要提供不同的身份证明材料;  (l)内地居民: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华侨: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永久居留证(绿卡);  
    (3)香港居民:香港居民身份证、香港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香港同胞回乡证;  
    (4)澳门居民:澳门居民身份证、澳门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香港同胞回乡证;  
    (5)外国人: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1寸单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照片。  
    三、协议离婚程序  明确了协议离婚的条件和所要带的材料,接下来就可以进入协议离婚的程序了,具体是:  
    1、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县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亲笔签名或按指印;  
    3、双方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名;  
    4、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  
    四、协议离婚的结果  走完协议离婚的流程,当地民政部门就要给出协议离婚的结果,这也是男女双方最关心的问题——“离了没?”协议离婚的结果只有两种:  
    1、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之日起,解除婚姻关系,男女双方为单身状态;  
    2、离婚协议不具有法律强制执行力,如果因离婚协议履行问题产生争议,当事人需起诉到法院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